从目前市场来看,现金管理可以分为基本服务和增值服务两个层次。基本服务指银行和企业发生现金管理业务往来的平台或支持的框架都基于银行的账户组织,包括收付款的管理和现金的集中管理等,在电子银行的支持下银行和企业都可以共享账户相关的任何信息。随着2003年全国性清算系统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推出,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在国内全面铺开,目前大多数国内银行都能提供现金管理的基本服务。
现金管理增值服务则包括基本增值服务和高端增值服务。基本增值服务主要指通过银企直联的方式把银行的账务系统和企业内部的财务系统进行实时的对接,使企业内部的工作流可以直接延伸到银行,而银行的交易、凭证或者资金等各类信息可以实时的延伸至企业的内部系统。基本增值服务可以帮助企业进行流动性管理、现金流的预测等。
而高端增值服务就是所谓的现金管理外包,即把银行的服务和企业的内部运营管理整合为一体,企业内部的库存管理、票据管理或资金拆借等业务一旦发生,就自动生成账务,通过业务推动企业的账务,同时银行的服务延伸到企业内部。此外,银行还要为企业提供理财投资、运营管理方面的咨询,为企业度身定制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现金池业务包括实际现金池和名义现金池两类。实际现金池业务是指,属于同一家集团企业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现金余额实际转移到一个真实的主账户中,主账户通常由集团总部控制,成员单位用款时需从主账户获取资金对外支付。在总公司头寸足够的情况下,任何分支机构只要按照事先核定的额度和预算的授权范围,就可以实时地从银行获取所需资金,好处在于不同分支机构之间的余缺可以共享。
而名义现金池则指集团内部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现金虚拟集中到一起,不发生实际的资金物理转移,只是记账户,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或周期段结算。其好处就在于省却了频繁交易带来的许多对冲项列支,而是将交易的具体的过程放到两个交易的时点上进行管理。
目前由于国内政策的限制,无贸易往来的公司间借贷的禁止以及严格的利率和外汇管制措施,现金池业务在国内的开展还不多,其中比较典型的是2005年9月GE外汇现金池,它的建立推动了国内在该领域的业务进程。2005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浦东九项措施,第一条就明确了跨国公司可以在委托贷款框架下运作本地外币现金池。
现金池业务涉及三个层次的关系如下:
1,总公司账户和银行总部之间的受信关系,一方面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之间全部的透支范围不能超过整个公司头寸的有效余额;另一方面为应对企业的不时之需或临时性的资金缺口,银行还要为整个公司提供一定的透支额度,以保证整个企业运营体系不致中断;
2,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之间的委托贷款关系,除了下属企业,还包括有紧密业务合作关系的相关分支机构,总分公司要解决无贸易背景企业之间有价借贷的问题,只能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银行是桥梁;
3,企业分支机构和银行之间的结算关系,只涉及透支额度的管理,不涉及实质性的信贷。 , |